《通知》明确加大对“六大专项行动”、媒体曝光、政务服务效率、整治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精简文件会议考核等工作中存在的作风问题,尤其是“六大专项行动”中存在的“三慢”问题开展督查问责。
监督检查方面,区纪委通过“围绕两个实施意见、发挥三类督查优势、联合四部门力量”为区委区政府等重点工作提供纪律保障,联合区府办下发《关于“兴五风破三慢”强化“六大专项行动”督查的通知》。采取日常督查、专项督查、整改督查三类方法形成监督合力。截止5月底,全区各级纪检组织共开展督查48次,提出各类意见建议16条,整改14条。会同区委办、区府办、区委宣传部、区城改办等部门开展联合督查,建立线索移送机制,共享督查平台优势。
此外,区纪委在问责方面,截止目前已查办媒体曝光、拆后地块失管、违章建筑等3大类共7个问题。共约谈区管干部5人,效能问责7人,其中批评1人、通报 2人、责令检查1人、诫勉3人。下发《监察建议书》1份,《作风建设问题抄告通知书》8份。
对拆迁腾空房违规开店经营、拆迁空地存在大型废品回收站、粪便处理车间设备闲置等3起“三慢”及作风效能典型问题,在全区点名通报。
同时修订《关于完善改革创新容错免责机制的实施办法》(拱纪〔2017〕11号),形成《全区容错免责具体情况汇总(第一批)》,目前已启动容错程序1例,给予2名干部免责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