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2版:要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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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05月08日 星期二 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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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民旁听拱墅区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公告

  杭州市拱墅区七届人大常委会第18次主任会议研究决定,5月下旬举行区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预计会期半天,会议建议议程主要有:1、听取和审议区政府关于政府重大投资项目的报告;2、听取和审议区政府关于我区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3、其他。根据《杭州市拱墅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公民旁听区人大常委会会议的办法》,本次会议邀请公民旁听,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会议安排杭州市拱墅区的公民参加旁听。凡年满十八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户籍在本区,或持有本区居住证,并在本区居住1周年以上的公民,可以申请旁听区人大常委会会议。依法被限制人身自由或剥夺政治权利的除外。本次会议旁听人员总人数为3名。

  二、要求旁听本次会议的公民,请凭本人身份证或有效居住证件,于公告之日起5日内到所在人大街道工委报名,并填写《旁听申请表》。经所在人大街道工委初步审核后,报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审核确定。

  三、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将根据公民报名先后顺序等情况,确定旁听本次会议的公民名单,并于会议举行3日前,正式通知被邀请旁听的公民本人。

  四、参加旁听的公民请按通知的时间、地点和要求准时到会,并遵守会场纪律。

  杭州市拱墅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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