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会议安排杭州市拱墅区的公民参加旁听。凡年满十八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户籍在本区,或持有本区居住证,并在本区居住1周年以上的公民,可以申请旁听区人大常委会会议。依法被限制人身自由或剥夺政治权利的除外。本次会议旁听人员总人数为3名。
二、要求旁听本次会议的公民,请凭本人身份证或有效居住证件,于公告之日起5日内到所在人大街道工委报名,并填写《旁听申请表》。经所在人大街道工委初步审核后,报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审核确定。
三、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将根据公民报名先后顺序等情况,确定旁听本次会议的公民名单,并于会议举行3日前,正式通知被邀请旁听的公民本人。
四、参加旁听的公民请按通知的时间、地点和要求准时到会,并遵守会场纪律。
杭州市拱墅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