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 陈炜 史程)为依法有序开好新拱墅区人民代表大会会议,4月15日下午,下城区十五届人大常委会和拱墅区七届人大常委会分别召开常委会会议。
下城区十五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三十九次会议,会议听取了关于补选下城区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方案,审议并表决通过了关于补选下城区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决定。
拱墅区七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四十一次会议,会议听取了关于补选拱墅区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方案,审议并表决通过了关于补选拱墅区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决定。
根据《杭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杭州市部分行政区划优化调整有关问题的决定》,原下城区、拱墅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以及人民政府、监察委员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行使职权至新的拱墅区人民代表大会会议依法产生本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以及人民政府、监察委员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为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