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 史程)8月31日上午,区一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十四次会议。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吴才敏,副主任陈康、王守全、赵行光和委员共25人出席,杨涤副主任主持会议。区政府常务副区长黄飞,区政协副主席杨俊,区法院、区检察院、区监委、区政府有关部门负责人,区人大机关有关委办主任、副主任,有关街道人大工委主任和部分区人大代表列席会议,本次会议邀请3位公民旁听。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区政府关于拱墅区2023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关于2023年上半年政府重大投资项目计划执行情况及调整2023年政府重大投资项目计划的报告、关于康桥单元GS1201-01地块公租房项目等2个政府重大投资项目的报告、关于拱墅区2022年决算草案和2023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关于拱墅区2022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及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的报告,表决通过了关于批准2022年拱墅区决算的决议。
会议审议并表决通过了区法院提请的有关人事任命议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