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听取了大会秘书处关于各代表团酝酿候选人名单情况的汇报,确定拱墅区第七届人大常委会主任、副主任、委员,区人民政府区长、副区长,区监察委员会主任,区人民法院院长,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拱墅区出席杭州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正式候选人名单,决定将上述候选人名单提交大会进行选举。
会议听取了大会秘书处关于各代表团讨论总监票人、副总监票人建议名单(草案)的情况汇报,并决定提交大会表决;会议还通过了监票人名单。
会议听取了各代表团关于政府工作报告、计划、预算报告和人大常委会及“两院”工作报告的决议(草案)讨论情况的汇报,并通过了上述决议(草案),决定提交大会通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