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举报是否会被受理(2)哪些举报纪检监督机关不予受理?
1、依法已经、正在、应当通过诉讼、仲裁、行政裁决、行政复议等途径解决的,不予受理。
【案例】市民李某反映某法院法官滥用审判权,判决结果不公,偏袒另一方当事人,涉嫌收受他人好处的问题,要求纪委出面查处纠正并追究主审法官的责任。
按照我国法律的有关规定,当事人对法院判决不服的,应当向上级法院提起上诉或再审申请。法院判决问题不属于纪检监察受理范围。掌握涉及法官的具体违纪违法线索,可向纪检监察机关信访举报。
【案例】市民陈某反映企业老板拖欠加班费,当地劳动部门不帮工人主持公道,站在企业老板那边,劳动仲裁裁决企业老板胜诉的问题。
按照我国法律的有关规定,涉及劳动合同、劳动报酬、劳动时间等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向当地的劳动部门依法申请调解和仲裁,不服仲裁裁决的,可向法院提起诉讼。
2、依照有关规定,属于其他机关或单位职责范围的,不予受理。比如:涉及征地拆迁、补偿的,涉及违章建筑违法用地的,涉及劳动人事争议的等等,可拨打杭州市市长公开电话12345进行反映,也可直接到相关职能部门进行反映。
【案例】某村村民王某来访反映该村土地被征用,土地补偿款标准过低,村民利益受损的问题。
不属于纪检监察受理范围,应当向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反映。
【案例】陈女士反映自己家附近开了一家动物医院,动物噪音扰民严重,周围环境也受到很大影响。
不属于纪检监察受理范围,应当向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反映。
3、仅列举出违纪、职务违法犯罪行为名称,没有实质内容的检举控告,不予受理。也就是说,如果您的举报信没有写清楚具体违纪违法内容,您的举报也不会被受理。
所以,不是所有的举报纪检监察机关都会受理哦。
【案例】张某反映街道分管拆迁工作领导王某拆迁不公,从中贪污群众拆迁款。
该举报信没有提供有价值的线索,只是笼统的反映领导干部贪污,洋洋洒洒数页纸,从头看到尾,却没见写“贪污哪笔钱”、“怎么贪污的”、“发生在什么时间”等这些关键信息。纪检机关想要查证,也无从下手,因此对于这些举报,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