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 虞景惠)4月9日,住房城乡建设部在拱墅区召开保障性住房建设工作现场会。会议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保障性住房建设的决策部署,交流推广经验做法,了解城市工作进展,征询有关意见建议,安排下步工作任务,对加大保障性住房建设和供给进行再动员再部署。
与会代表实地观摩拱墅区半山街道桃源单元R21-04地块配售型保障性住房项目,听取杭州市推进保障性住房建设的经验做法,及拱墅区桃源保障房项目情况。大家感到,杭州市在制度建设、以需定建、建设品质、项目推进等方面的经验做法值得学习借鉴。
会议指出,规划建设保障性住房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完善住房制度和供应体系、重构市场和保障关系的重大改革。要适应新型城镇化发展趋势和房地产供求关系变化,准确识变、科学应变、主动求变,加快构建房地产发展新模式,要深刻认识把握推进保障性住房建设的重要意义,加大保障性住房建设和供给,完善“市场+保障”的住房供应体系,不断满足工薪收入群体刚性住房需求。
会议要求,各地要积极担当作为,切实推动保障性住房建设落地落实见到成效。要抓政策出台。许多城市在明确保障对象标准、以需定建、轮候库建设、用地保障、资金监管、配售价格、建设分配管理工作机制等方面都形成了一些好的经验做法,尚未出台实施意见和配套政策的城市要充分学习借鉴,加快推动政策出台,尽快形成保障性住房政策体系。
要抓项目建设。压茬推进,扎实做好项目前期工作,实现净地供应,完善规划设计方案,尽快达到开工条件,形成实物工作量。已经开工建设的,要抓好施工组织管理,保证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加大投入力度,加快施工进度,让群众早日住上新房,有实实在在的获得感。
要抓“好房子”建设。按照绿色、低碳、智能、安全的标准,做好户型设计、配套设施建设、公共服务供给,把保障性住房建设成“好房子”,让群众能够住得健康,用得安全方便。
要抓住房发展规划编制。将保障性住房作为住房发展规划的重要内容,坚持以需定建,摸清底数摸清需求,科学确定保障性住房发展年度计划和发展规划,做好项目谋划和储备。
要抓宣传引导。在项目启动、开工、竣工、配售、入住等关键节点加大宣传力度,做好政策解读,及时总结可复制可推广经验做法,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拱墅区委区政府在杭州市委市政府的带领下,高度重视、积极探索、率先实践,高质量规划建设保障性住房,相关工作走在全市前列。近年来,拱墅区着力构建租购并举的住房保障体系,新开工公共租赁住房23万平方米,筹建保障性租赁住房24963套/间、共有产权房2336 套。2024年至2026年计划筹建配售型保障性住房 4200套,其中2024年计划开工2个项目1180套配售型保障性住房,桃源单元R21-04地块配售型保障性住房项目为杭州市首批、拱墅区首个项目,于3月5日取得施工许可,现已热火朝天开工建设。2024年拱墅区还将推进2个公租房项目开工、1个共有产权房项目配售、1个人才专项租赁住房配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