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有关规定,拱墅区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定:杭州市拱墅区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于2025年5月27日至5月30日召开。
建议会议的主要议程是:
1.听取和审议拱墅区人民政府工作报告;
2.审查和批准拱墅区202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批准拱墅区202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3.审查和批准拱墅区2024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5年预算草案的报告,批准拱墅区2025年预算;
4.审查拱墅区政府2025年民生实事候选项目形成情况的报告,票决拱墅区政府2025年民生实事项目;
5.听取和审议拱墅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6.听取和审议拱墅区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7.听取和审议拱墅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8.选举;
9.其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