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 朱晨旸)近日,我区启动“居住小区电动自行车集中充停点综合保险购置”项目,为全区居住小区电动自行车集中充停场所购置保险。
据悉,为充分发挥保险在风险减量、防损减灾和事故处置中的重要作用,共同推进电动自行车火灾风险防范,维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今年我区正式启动电动自行车充停场所综合保险项目,为所有居民群众提供风险保险保障。
该项目是我区2025年民生实事项目之一,参保对象覆盖全区所有居住小区电动自行车集中充停场所。保险期间内,如在我区住宅小区内的电动自行车集中充停场所发生火灾、爆炸事故,造成相关财产损失,或导致人身伤亡而产生救助费用的,保险公司将按照保险合同约定的责任范围、赔偿标准及理赔程序予以赔偿。同时,保险合同也明确了对未通过复查或隐瞒负面情形投保,以及在非规范充停场所电动自行车火灾、爆炸事故,保险均不予理赔,以此引导居民规范充停行为。同时,建立电动自行车充停场所负面清单制度,推行风险减量服务,提升市场多元化共治能力,全面强化风险前期管理。
项目以“保险+服务”新模式为核心,切实提升主体意识,推动火灾风险管理从“灾后追责”向“事前防范+灾后赔偿”的模式转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