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2版:要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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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03月19日 星期二 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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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区为失信企业“打补丁”

  本报讯(通讯员 盛史超)近日,区市场监管局收到一封感谢信,上面写着:“感谢拱墅区市场监管局所做的工作,速度快、效率高,我企业能修复信用信息,顺利通过评审公示,离不开你们的辛劳。”

  这封信,来自杭州汉达医药科技有限公司。这是一家致力于药物新剂型、新技术领域的研发型企业,自2010年开始连续3次被杭州市科委评选为“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

  杭州汉达医药科技有限公司的胡女士说,企业今年在浙江省“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评审中,因为一条不良信息记录差点失去了资格。

  在“信用浙江”官网上,有一份行政处罚信息显示,杭州汉达医药科技有限公司在2017年8月11日因违反《反不正当竞争法》被拱墅区市场监管部门予以行政处罚。而这条行政处罚信息后面,标注着三个字——“已修复”。

  这是拱墅区首例信用修复的案例。为了能及时帮助企业重塑信用,区市场监管局工作人员快速调取了原行政处罚案件的处罚决定书、罚没款票据等相关证明,并与企业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核实。

  “经核实,该企业虽受到过行政处罚,但尚未达到严重违法失信的程度。并且一年多时间里,企业没有再发生同类的违法行为和造成不良影响。”区市场监管局工作人员说,“目前,我们已按照相应的程序对该企业信用修复申请进行了确认,并将确认情况反馈至杭州市信用中心。”

  据了解,2019年2月1日起实施的《浙江省公共信用修复管理暂行办法》对企业信用修复的条件、程序等内容进行了明确:一是行政处理决定和司法裁判等明确的法定责任和义务履行完毕,社会不良影响基本消除;二是原则上自不良信息认定之日起修复期限应满1年及以上;三是自不良信息认定之日起至申请信用修复期间未产生新的记入信用档案的同类不良信息。

  “有了信用修复,就等于给失信企业一个重塑信用的机会。但是作为监管部门,我们更希望企业从设立开始就能守法经营、诚信经营。”区市场监管局工作人员说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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