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 王璐瑶)近日,浙江省人民政府发布《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表彰第一届浙江省知识产权奖获奖者的决定》,拱墅区共9个项目入选,揽获专利、商标、计算机软件、植物新品种等4类奖项。
省政府设立浙江省知识产权奖,每3年评审1次,下设浙江知识产权大奖、专利奖、商标奖、版权和其他知识产权奖。浙江省知识产权奖坚持激励导向,鼓励数字经济、生命健康、新材料等战略性新兴产业,未来产业,文化创意产业和传统特色优势产业创新发展,推动知识产权高价值创造、高效益运用、高水平保护、高效能管理、高标准服务。
下一步,拱墅区将持续协同部门联动,促进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管理和服务全链条发展,继续优化创新环境和营商环境,不断激发创新创造活力,继续推动我区知识产权事业再创新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