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新规,以后随迁子女只需凭一张适龄儿童本人有效居住证,就可以在杭州市区入学(入园),不必再像以往那样,还要提交暂住证、社保证明等资料。以居住证入学的新政策,无疑更科学、更有利于对教育资源与真实需求进行统筹安排。
新政解读:
实施时间:2017年9月1日起施行。
适用范围:
年龄在3至14周岁非市区户籍的流动人口随迁子女。
《管理办法》的适用地域为上城区、下城区、江干区、拱墅区、西湖区、滨江区、萧山区、余杭区、富阳区、杭州经济开发区、杭州西湖风景名胜区、大江东产业集聚区(以下简称市区),不包括桐庐县、淳安县、建德市、临安市四县市。
就读手续:
1.关于就读责任地的确定。
《管理办法》规定,居住证持证儿童在市区申请入园和入学,由实际居住地所在区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实施。实际居住地以入园和入学报名时居住证登记信息为依据判断。
2.关于符合条件儿童就读的录取和统筹安排原则。
《管理办法》规定,申请人应在规定报名时间内到教育服务区小学(幼儿园)报名,并提供适龄儿童本人的有效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
安排原则:各区应根据随迁子女取得有效居住证的时间先后排序,按照就近(相对就近)的原则,统筹安排入园和入学。
3. 报名结束后,但在8月31日前能申领到有效居住证的,是否安排入园和入学的问题。
教育行政部门、幼儿园和学校需要足够的时间进行新生入学的准备,所以招生报名一般在6月进行。为确保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能够入学,规定报名时间内未持有有效居住证,但在当年8月31日前预计能申领到有效居住证的适龄儿童,必须在规定报名时间进行预登记,取得有效居住证后,应在8月31日前补交相应证明材料,办理相关手续。但区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幼儿园和学校应优先安排规定报名时间内符合条件并完成报名的儿童入园和入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