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施意见》对我区全面落实预算绩效管理提出了总体要求和主要目标。《实施意见》提出,要在2019年底前全区建立以绩效为核心的集中财力办大事财政政策体系和资金管理机制,2020年底前区本级基本建成、2021年底前全区基本建成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
记者从《实施意见》中了解到,我区积极构建全方位预算绩效管理格局,将政府预算、部门和单位预算、街道预算、政策和项目预算等全面纳入绩效管理;完善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链条,将绩效理念和方法深度融入预算编制、执行、监督全过程,建立和完善事前绩效评估、绩效目标管理、绩效运行监控、绩效评价和结果应用等制度机制;健全全覆盖预算绩效管理体系,将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全部纳入绩效管理。
根据《实施意见》,我区将健全以绩效为核心的预算管理五大机制。一是聚焦聚力区委、区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建立以绩效为核心的集中财力办大事的财政政策体系和资金管理机制,集中财力保障基础设施建设、生态环境改善、民生实事推进。二是建立新增重大政策和项目绩效评估机制,对新增重大政策、项目开展事前绩效评估。三是实行绩效运行与预算执行监控机制,发现问题及时纠正,确保绩效目标如期保质保量实现。四是全面开展绩效评价,开展绩效自评和重点绩效评价,推动开展部门整体绩效评价及街道财政运行情况综合评价。五是加快预算绩效管理信息化建设,打造预算绩效信息管理平台。
为保障《实施意见》落实,我区将建立健全预算绩效管理相关工作协调机制,强化部门单位预算绩效管理主体责任,推进预算绩效信息公开,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