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交警拱墅大队会同辖区混凝土运输企业研究交通安全治理站建设工作,并开展交通安全宣传。
黑 榜
● 4月14日20时35分许,占**驾驶电动自行车行驶至通益路祥运路交叉口时,因骑非机动车不按照交通信号规定通行,被民警查获,处以20元罚款。
● 4月15日20时27分,龚**驾驶浙AF9***小型客车,行驶至天鹤路丁桥路交叉口时,因醉酒驾驶机动车被民警查获。
● 4月15日23时,刘*驾驶电动自行车行驶至丽水路仁和仓街口时,因电动车违反规定载人,被民警查获,处以20元罚款。
● 4月16日18时05分许,汤*驾驶电动自行车在石祥路逆向行驶被民警查获,处以20元罚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