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结束不久的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习近平总书记主持中共中央政治局第二十次集体学习时指出,民法典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中具有重要地位,是一部体现对生命健康、财产安全、交易便利、生活幸福、人格尊严等各方面权利平等保护的民法典,对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依法维护人民权益、推动我国人权事业发展,对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都具有重大意义。
历经半个多世纪,这部事关老百姓生活方方面面的法典,被称作为“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因为它既是人民权利的宣言书,也是维护人民权益的防护网,民法典紧紧围绕着人的权利而编纂,充分体现了“民有所呼、法有所应”的精神,充分体现了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立法原则。法典以保护民事权利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切实回应人民的法治需求,更好地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这部“百炼成钢”的好法典,将成为全民学法的“新华字典”。
民法典是立法机关充分凝聚人民智慧、形成最大共识的结晶。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召开了多次论证会、听证会和研讨会,邀请了不同领域的法学家、全国人大代表、司法实务部门、各业务部门的同志参加。据统计,过去五年间,民法典编纂前后共10次公开征求意见,有425600多人参与提供意见,总数达102万条。形成的民法典草案充分凝聚了人民的意志、智慧和力量。民法典是人大代表从最广泛人民群众中采纳提取的精华,同样也是各级人大代表作为今后关注关心民生、提出代表建议的依据和方向,是人大代表参政议政、建言献策的法律“新华字典”。
对基层政法工作者而言,很多熟悉的法律法规有了新变化,滞后或者空白的方面也有了明确法律依据,比如,公安侦办新型网络犯罪中,在互联网、大数据的背景下,民法典对加强个人信息保护、对保护网络虚拟财产作出规定,细化网络侵权责任;检察院在公益诉讼案件中,针对生态文明建设中出现的新问题,民法典明确生态环境损害的修复和赔偿规则;针对见义勇为者“流血又流泪”的问题,通过法律形式为见义勇为者“撑腰”等等。民法典详细阐述了对公民人身权、财产权、人格权的保护,为人民警察侦查办案、检察官案件起诉、法官案件审判都提供了新的法律依据,是他们依法办案的“新华字典”。
对企业家、律师等群体而言,他们对民法典的关注度一直很高,在法人编、合同编、侵权责任编等几块章节中,都更明确和细化了企业法人、负责人的权利义务,同时也是对企业的保护和关爱。律师等法律业内人士对民法典的认知更迫切也更直接,许多民事案件也有了更清晰的法律依据。民法典的出现使这类群体成为最直接的受益者,他们把民法典当成企业、事业发展的“新华字典”,有章可循有法可依,它不仅保护了企业和个人的合法权益,更重要的是它提供了健康良好的法治环境。
对普通老百姓而言,民法典给了所有人一本法律事务“新华字典”,当自身遇到法律问题时,不一定需要有渊博的法律背景就可以有章可循,有据可查,避免不必要的纠纷和麻烦。一个人在一生中不一定会与刑法打交道,但总要参与各种民事交往活动。民法典进一步完善了我国民商事领域各项基本法律制度和行为规则,为百姓民商事活动提供了明确的基本遵循,是百姓安居乐业的法律遵循。有了这一遵循规范社会生活,每个人的尊严就能得到尊重,权利就能得到保护,生活就会更加幸福。
不论是“百科全书”还是“新华字典”,只有真正翻开它、利用好,才能起到工具书应有的作用。地方人大及相关普法、执法部门,都要尽快全面梳理与民法典法律规定相关的配套法规、规章,按立法规定做出一致性调整。同时加大普法力度,用更多通俗易懂的案例回应百姓关切,让国家和社会的法治之路更加通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