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 榜
● 为全力确保春节后复工复产工作,交警拱墅大队积极开展辖区运输企业负责人、驾驶人交通安全宣传工作,督促各企业落实安全主体责任。
黑 榜
● 2月23日8时47分许,周**驾驶电动自行车行驶至萍水街莫干山路附近时,因实施非机动车不按照交通信号指示通行的违法行为被民警查获,处以20元罚款。
● 2月25日13时17分许,桑*驾驶电动自行车行驶至通益路花园岗街附近时,因实施非机动车不按照交通信号指示通行的违法行为被民警查获,处以20元罚款。
● 2月24日11时34分许,吴*驾驶电动自行车行驶至灯彩东街大吉路口时,因实施非机动车不按照交通信号指示通行的违法行为被民警查获,处以20元罚款。
● 2月23日18时07分许,张*驾驶电动自行车行驶至通益路祥园路口时,因实施非机动车不按照交通信号指示通行的违法行为被民警查获,处以20元罚款。
● 2月24日17时53分许,韩*驾驶电动自行车行驶至大关路上塘路口时,因实施非机动车不按照交通信号指示通行的违法行为被民警查获,处以20元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