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3版:要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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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02月03日 星期五 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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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度全区干部队伍作风动态评议情况综述

  2022年以来,区纪委坚决扛起“两个维护”的职责使命,全面强化监督责任,协助区委落实主体责任,紧紧围绕党的二十大精神贯彻落实情况,聚焦稳进提质、攻坚克难,持续提升作风建设治理效能,全力营造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良好政治生态,为在“两个先行”中奋力打造时尚之都、数字新城、运河明珠提供坚强作风和纪律保障。

  党的二十大后,区委召开全面从严治党暨清廉拱墅建设推进会,发出了作风建设不停步、再出发的动员令、冲锋号。综合2022年度全区71家单位(18个街道、53个区直部门)作风评议10项负面指标(重大任务、主要指标、媒体曝光、投诉办理、日常管理、三慢三不、首问责任、“四风”问题、违纪违法、牵头责任)扣分情况,总体来看,全区干部队伍作风持续好转,担当作为、比学赶超的氛围进一步浓厚,各单位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意识增强,以钉钉子精神从严从实纠治“四风”,作风建设起到了徙木立信的作用。在充分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看到工作中仍然存在不少问题,负面评价指标扣分仍然涉及到41个单位(16个街道、25个区直单位)。综合分析研判,全区干部作风建设仍存在六个方面的薄弱环节:

  一、贯彻上级重大决策部署不坚决

  少数党员干部政治意识、大局意识不强,在疫情防控、经济发展等工作中,贯彻执行上级重大决策部署不担当、不用力。一是落实疫情防控工作不力。全年共有6个街道因疫情防控组织管理不力、未对居家隔离观察人员采取管控措施、未正确履行疫情防控报告义务、老年人疫苗接种工作推进缓慢等问题被通报、约谈。二是推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不力。全年共有4个街道因贯彻落实稳增长企业对接工作启动不够快、安商稳商工作落实不力问题,被区纪委集体约谈。三是开展环境整治行动不力。全年共有2个街道和1个部门在“‘迎亚运’城市环境大整治、城市面貌大提升”专项行动中由于监管不到位,相关责任人被问责。

  二、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严格

  少数党员干部对党的纪律和规矩置若罔闻、把廉洁自律规定抛在脑后,在高压之下仍然顶风违纪,教训极其深刻。一是违规收受礼品、礼金、消费卡。全年共发现4名干部违规收受管理服务对象所送的礼品、礼金、消费卡、高档烟酒。如和睦街道1名社区干部违规收受管理服务对象所送的消费卡。二是违规接受宴请、旅游、娱乐等活动安排。全年共发现5名干部违规接受宴请、违规组织参与聚餐、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旅游活动安排、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安排的娱乐活动。如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1名协管员多次出入高档娱乐消费场所,在群众中造成不良影响。三是违规发放津补贴、福利。全年共发现4个社区存在违规发放补助经费、超发高温补贴、购买超市卡给社工发放春节工会福利。如半山街道石塘社区、杭钢北苑社区违规发放补助经费。四是违规借用管理和服务对象钱款。全年共发现3名干部与管理服务对象存在借贷关系。如区公安分局1名派出所教导员违规借用管理和服务对象钱款,影响公正执行公务。

  三、树立法纪意识底线思维不牢固

  部分单位管党治党责任落实不到位,个别党员干部法纪观念淡薄,规矩意识缺失,践踏思想道德防线、党纪国法红线,不惜铤而走险。一是酒驾顽疾高位频发。全年共有17名党员干部因酒驾醉驾问题受到处理,党员干部酒驾醉驾及其背后“四风”问题专项治理成效仍需进一步夯实,少数人员仍然贪杯好酒、心怀侥幸,为此付出惨重代价。二是嫖娼赌博禁而不止。全区共发现4名党员干部参与嫖娼赌博活动,被公安机关查获,受到党纪处分。如上塘街道1名社区工作人员因赌博受到党内警告处分。三是职务犯罪时有发生。全区共发现5名干部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涉嫌贪污、受贿等犯罪活动,或者利用职务便利,先后以虚假考勤方式骗取公司工资、加班费等问题。如湖墅街道1名社区副主任贪污2万余元,受到责令辞职组织处理;东新街道1名经合社干部违规获得拆迁补偿款。四是思想道德建设有滑坡。个别党员干部未能以身作则,甚至在生活中行为不端、举止不正,违反社会公德、家庭美德,造成不良影响或者严重后果。全年共发生8人次忽视家风家教建设、违反家庭美德、违背社会公序良俗的作风问题。如:区卫健局1名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原主任违反政治纪律、生活纪律和廉洁纪律。

  四、担当作为履职尽责不到位少数党员干部懒政怠政,在履职尽责中缺乏担当精神,业务本领不强,实干精神不足,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现象仍较突出,严重损害党和政府形象。一是业务不精。全年共发现11起因财务报销不规范、社区停车收费存有漏洞、未要求小区管家服务方按合同约定缴纳履约保证金、违规领取调解补助经费及经费存在公私混用、办案时限超过法定期限等问题。二是工作不实。全年共发现20起工作不实。如区统计局1名区管干部上班时间打牌问题;全区有10位社工没有及时对死亡老人停发老龄津贴,4名社工因工作疏忽导致居民违规重复享受养老电子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

  三是履责不力。全年共发现9起履职不尽责,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不同程度存在。如区民政局班子成员在老年公寓床位补贴申请资料审核以及第三方评估机构选择等工作中,存在工作监管不力、执行上级文件不力等问题;区委老干部局在区老年大学迁建提升工程中,未按合同向设计公司追责,造成直接经济损失。

  五、践行为民服务宗旨不走心少数党员干部宗旨意识淡薄,漠视群众诉求,履行职责不用心、不尽力,未能及时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甚至侵害群众利益。全年共发现9起违反群众纪律问题发生,如拱宸桥街道1名干部未能及时比对辖区低保数据,造成4名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较长时间漏发;朝晖街道、天水街道、武林街道、长庆街道各1名社区社工未按规定定期走访联系高龄老人。

  六是执行制度政策不严肃

  今年全区共发现11名工作人员违规出国境或违规持有因私出国(境)证照受到处理;区司法局2名分管领导因在项目资金审批、单位人事招聘过程中存在应回避未回避问题,受到问责处理;区市场监管局一名工作人员退休后不满两年内任职非国有公司企业并持有公司股权问题;区住建局对发展党员的政审把关不严问题;大关街道、康桥街道共2名社区工作人员不按要求报告个人去向问题。

  作风建设只有进行时、没有完成时。党的二十大对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续深化纠治“四风”作出新部署。全区各级党组织要永远吹冲锋号,始终保持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的清醒和坚定,将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与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贯通起来,严负其责、严管所辖,不折不扣落实作风建设主体责任,统筹推进正风肃纪反腐,持续加固中央八项规定堤坝。全区党员干部要带头改进作风、严格家教家风,扑下身子干实事、谋实招、求实效,实现党风政风持续向好向善,以优良党风引领社风民风。全区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要认真履行职责,坚持问题导向,把监督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作为改进党风政风的一项经常性工作来抓,坚持严的基调,在细、实、严上狠下功夫,重点纠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巩固拓展享乐主义、奢靡之风治理成果,以好作风好形象奋进新时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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