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4月,拱墅区召开“落实法治政府建设责任暨府院联席会议”,专题研究分析了当前“两高一低”突出问题,并明确了下一步工作要求和举措。此后,全区范围内的“两高一低”专项整治拉开帷幕。
所谓“两高一低”,即行政发案量高、行政败诉(纠错)率高、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低。尽管这是依法行政工作推进到社会发展这个阶段所无法绕过的“阵痛期”,但拱墅区政府没有回避矛盾,更没有掩盖问题,而是以破釜沉舟的决心、背水一战的气势,观大势、谋全局,统筹协调,建章立制,抓住“关键少数”,积极“两高一低”问题,有力推动了全区法治政府建设。
制定方案 明确目标 层层压实依法行政责任
不谋万世者,不足谋一时;不谋全局者,不足谋一域。针对全区“两高一低”情况,拱墅区始终坚持抓重点、补短板、强弱项,制定《2018年度杭州市拱墅区“两高一低”专项整治方案》,按照“方案化、项目化、目标化”的要求,坚持目标导向,以数字化的形式定下了全年的工作基调:全区行政案件(包括行政诉讼、行政复议)发案总量同比至少下降5%;全区行政诉讼败诉率、复议纠错率同比至少各下降5%(其中2017年案件总量基数不足10件的,2018年度案件总量及败诉纠错率不高于2017年);全区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达到70%以上。
在这一目标指引下,进一步压实法治政府建设责任,通过制定《拱墅区2018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分解落实各部门、街道的建设法治政府工作目标,促进行政机关依法履行职责,不断夯实法治政府建设基础。研究出台《拱墅区法治政府建设行动计划(2018年-2020年)》,并以此为主抓手,明确9个方面重点目标和6个“最佳实践”示范点培育计划。建立区、部门、街道法治政府工作目标责任清单,区政府主要领导和各单位行政主要负责人签订目标责任书,以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同时,抓实指标管理,开展月度考评,定期督查通报,有效推动法治政府建设责任层层落到实处。
建立制度 抓住关键 着力推动领导干部出庭应诉
举一纲而万目张,解一卷而众篇明。“ 两高一低” 专项整治中, 降低行政案件发案量高是前提和基础,降低败诉率是宗旨和导向,而提高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则是推动这项工作的核心和关键,更是使整治出成效的切入点和突破点。
在这一原则指导下,拱墅区制定出台《拱墅区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管理办法》,规定: 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要达到70%以上;且年度一审案件总量超过3件的,正职负责人至少出庭 1件;超过 10 件的,至少出庭 2件;并将原本半年度的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情况及备案情况通报调整为季度通报。行政机关负责人的法治意识大大提高,只有“一把手真正重视法制工作,法治政府建设才能以一持万、动中肯綮。
文件出台后,区政府领导带头示范,亲自出庭应诉,有关部门、街道主要负责人也认真贯彻执行,纷纷走进法庭,积极应诉,得到社会各界的好评。
据统计,今年前三季度,全区行政机关开庭审结案件61件,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39件,其中正职负责人出庭6件,出庭率为63.9%,已完成市对区考核中出庭率达60%以上的工作目标。区市场监管局、区城管局、区人力社保局、区民政局、上塘街道、和睦街道等六家单位出庭应诉率均达100%。这不仅极大推动了“两高一低”整治工作,也促进了行政与司法的良性互动机制的建成。
多措并举 多方联动 积极探索长效工作机制
欲穷千里目,更上一层楼。要破解“两高一低”的困境,绝不能只看眼前,更不能只盯着拱墅。为了着力解决发案量高和败诉率高的问题,区法制办紧紧抓住重点领域和重点层次,多次与复议、诉讼案件多发的重点部门就案件本身进行沟通,及时、全面掌握案件信息;针对复议案件激增的部门、街道,多次开展会商、研判,研究探讨工作对策和应对思路,不断健全政府信息公开机制,提高政府部门公信力和执行力。
与此同时,针对各单位提出的行政法律服务培训需求,区法制办积极开动脑筋,创新思路,借势借力,推出“宏昊法治讲堂”等培训载体,扎实开展灵活多样的培训活动。截至目前,已举办专题培训5次,培训内容包括政府信息公开实务操作、行政机关负责人包括出庭应诉技巧等。参加培训的有全区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领导、法制科科长、法制联络员、行政执法人员等,还邀请区政府法律顾问、行政执法监督员参加,参训人员达到500多人次。卫计、城管、市场监管等职能部门也在有计划开展各类依法行政、规范执法业务培训。“法治意识”正在拱墅干部队伍思想意识中不断得到提升,“依法行政”也正成为拱墅干部队伍的行动自觉。
在法治政府建设推进过程中,还有一股力量不容忽视,那就是政府法律顾问。“两高一低”专项整治,必须充分发挥政府法律顾问的作用,让他们更好地承担起政府依法行政的“助推器”、科学决策的“智囊团”、沟通百姓的“传声筒”、防止违法行为的“守门员”的角色。今年以来,区政府法律顾问利用专业特长,通过列席重大行政决策会议、参与研讨论证、参与行政诉讼以及专题报送法律顾问建议等多种方式参与全区重大行政决策、政府制度设计,为全区重要文件制定、重大政策出台,重大事项决策等建言献策、提供咨询和法律服务。截止目前,已对杭州运河文化艺术中心PPP项目合同、软件开发云项目合同及授权书等协议提出法律意见,参与行政诉讼21次。各部门、各街道也充分发挥法律顾问的作用,在重大决策、推进工作中认真听取法律顾问意见,有效预防和化解行政争议。
今年,区法制办牵头,对全区经合社法律顾问进行调研、排摸,总结经合社法律顾问在助推经济发展、防范和化解法律风险等方面的积极作用的同时,探索其在经合社工作中由“被动参与”、“无责参与”向“主动服务”、“优质服务”转变的有效途径。这也是拱墅法治政府建设的拓展和延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