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课 您的举报由哪级纪检监察机关受理、处置?
纪检监察机关按照“分级负责、归口管理”、“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接受举报。为提高办理效率,提倡群众按干部管理权限向相应纪检监察组织举报。
以拱墅区为例:街纪检监察组织主要受理反映街道以及社区居委会党员和监察对象问题的信访举报。派驻(出)机构主要受理反映驻在(监督)单位及其下属单位党员和监察对象问题的信访举报。区纪委监委主要受理反映区管干部问题的信访举报。
怎么处置信访举报?
群众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网络举报等渠道反映有关党员和监察对象违纪、职务违法犯罪问题。
纪检监察组织根据举报内容和被举报对象,按照“分级负责、归口管理”的原则,确定由本级受理,或转给相应的纪检监察组织进行受理。
有权处理的纪检监察组织及时调查处置。
对实名举报,纪检监察组织在办结后,将按照有关规定向举报人反馈调查处理结果。
受理信访举报的主要渠道有哪些?
来信: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向相应的纪检监察组织寄送举报材料。其中涉及拱墅区本级管理干部的问题线索,寄送至杭州市拱墅区纪委监委信访室 (杭州市拱墅区台州路1号)邮编:310015 信封上写明“人民来信”免邮
来电:拨打纪检监察全国举报电话12388,根据语音提示按键后反映举报内容。通常为情况紧急、违纪行为正在发生或问题单一、易报易结的举报。
来访: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携带书面材料至相应的纪检监察组织设立或指定的接待场所提出举报事项。其中涉及拱墅区本级管理干部的问题线索,请到拱墅区纪委监委信访室提出举报事项。地址:拱墅区台州路1号
网络举报:关注“运河清风”微信公众号或进入运河清风网站,进入“信访举报”栏目进行举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