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3年《统计法》正式颁布,统计数据是国家宏观调控和科学决策的重要依据,是政府实行行政管理的重要基础。区统计局响应国家号召,深化统计改革,全面依法治统,三方面推进拱墅统计法治建设。
加强制度建设,健全依法统计工作机制。年初,下发《拱墅区统计依法行政工作要点》和《拱墅区统计普法教育工作计划》,成立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对全年统计系统法治工作进行全面部署。加强统计执法机构和执法队伍建设,明确专人负责统计法治工作,四名执法人员通过国家统计执法证考试,申请公职律师,配备执法记录仪。
加强执法检查,提升我区统计数据质量。贯彻《统计法》《统计法实施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开展统计执法检查,严厉查处提供不真实统计资料等统计违法行为。今年9月开展“提升统计数据质量月”活动,各街道、园区及各有关部门进行认真自查。截止目前,全年走访座谈企业158家,开展工业、固投、建筑业、贸易全面自查588家。
加强宣传培训,营造依法统计浓厚氛围。区委区政府专题会议研究统计法治工作。通过年报培训、座谈会和工作布置会对全区1059家规上单位进行法治培训和统计业务培训;结合经济普查,将依法统计宣传内容和各类表式填报说明推送给3万余家清查单位的联系人;结合统计开放日开展统计法治知识微信线上答题活动,宣传依法统计,累计参与1700余人次。(作者系区统计局党组书记、局长唐峰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