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韩松
前不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0]23号)(以下简称《意见》)。《意见》特别将无障碍作为改造的重要内容之一,其中,基础类环境涉及“无障碍通道”等建设;完善类包括加装电梯,以及绿化、照明、适老设施、停车库(场)、文化休闲设施等方面的无障碍设施;提升类涉及居住区周边环境的无障碍等。
开展老旧小区改造,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解决城市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满足老旧小区居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的重要举措,意义重大。要把好事做好,我认为要做到以下几项工作:
一是问需于民,认真听取深入了解群众需求。要按照《意见》要求,利用线上线下等手段,主动了解居民诉求。在实际推进工作中,不得不对旧小区绿化、整体环境进行重新规划和调整时,要通过“三上三下”广泛征求民意(同意率达到三分之二以上),设计方案通过后也要及时向居民公示。
二是直面问题,靶向攻坚焦点问题和困难。我区老旧小区提升改造工作推进有力,得到了上级认可和居民群众的支持。改造过程中也切实遇到了一些难题需要破解。比如关于加装电梯实行“一票否决制”,也存在着一些不同的声音。
三是开拓创新,面向未来寻求对策建议。第一:探索借鉴老旧小区加装电梯制度。2020年以来,多个城市和地区取消了“一票否决”
制。如合肥市《关于修改合肥市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作实施意见部分条款的通知》,提出本小区、本幢或本单元三分之二以上业主有加装意向的,由业主委员会或者推选的业主代表组织开展书面意见征询并签订书面意向书。这值得我们研究借鉴。第二:改造方案中要明确细化无障碍改造具体内容。切实推进小区道路、绿地采取零高差平整坡化、重要部位设置提示盲道、设置无障碍标识等无障碍改造,推进停车场所设置无障碍停车位,推进小区公共服务场所完善无障碍出入口、地面、扶手、低位服务柜台等无障碍设施,与残疾人、老龄人居家无障碍适老化改造工作相衔接。第三:要结合居家养老工作规划涉老型无障碍社区建设。要抓住老旧小区改造的机遇,针对不满足无障碍通行条件的单元楼入口、公共建筑入口,按照标准增设配套安全设施。如在公共空间的休息座椅处留出轮椅停留、回转空间,并尽可能在每个小区留出1-2个残疾人专用停车位。第四:动员社会各方力量为老旧小区无障碍改造提供支持。加强改造后无障碍设施管理维护,确保无障碍设施发挥效能。遵循属地原则,对改造后的老旧小区无障碍环境要建立长久的维护、维修和监督制度。总结推广老旧小区无障碍改造工作流程、规范等经验,推动建立长效工作机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