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衷于投资理财的胡某接到一位“熟人”蔡某的来电。
两年前,蔡某还是杭州市某银行的一名在岗职工,当初因办理银行业务,胡某和蔡某就这么认识了。也许是“志同道合”,也许是认识已久,胡某对蔡某很是信任。
在没有任何合同、收据、协议等正规资料,仅凭口头协议和银行转账记录,胡某轻易将钱打进蔡某的个人账户。
就这么,像鱼儿上钩一样,胡某陆续给蔡某打了80余万!期间,胡某也相应取得了一两万的零星收益,可是当这80多万打完之后,蔡某就消失了。
胡某这才幡然醒悟,火速赶到蔡某所在银行了解情况,该银行说根本没有这种高收益理财产品,而这位蔡某也早离职,和银行没有任何关系。
就在前几天,胡某向公安机关报了案。
法网恢恢疏而不漏,短短几天,犯罪嫌疑人蔡某就被上塘派出所缉拿归案,并采取刑事拘留强制措施,关押于看守所内。该案的犯罪事实及资金流向均在进一步追查中。
拱墅警方提醒广大市民,购买理财产品时,一定要注意:
在选择投资理财产品的时候,首先要通过正常渠道,对于通过非正常渠道获得的消息,还是要谨慎选择。
投资理财要有书面协议,在没有书面协议的情况下,要谨慎投资。
如果年化收益率非常高,这种千万不要轻易相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