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财政局:
问题:全区性的财政热难点问题监管不够有力
整改:牵头制定《关于进一步强化拱墅区行政事业单位房产管理的意见》,进一步规范全产管理的意见》,进一步规范全区国有房产的调剂、置换、无偿调拨、捐赠、有偿转让、出租等行为。建立房产管理信息系统,定期统计汇总全区房产管理情况,确保信息真实、完整、准确。
建立房产管理通报机制,对于单位在房产管理中存在“统计信息漏报及瞒报、处置利用未按办法规定履行审批手续、长期闲置未利用、租期过长、租金明显低于市场价、租金长时间无法到位”等情况,定期汇总通报并限期整改。
问题:国有资产核资清查不够彻底
整改:在2017年房产专项清理的基础上对全区各单位的房产进行了复核清查,进一步摸清了底数。区农业局停车库、湖墅街道两处房产问题,区财政于2018年7月18日向区农业局、湖
墅街道下达了《关于要求对巡察问题进行说明的函》,区农业局、湖墅街道已对上述问题做出说明并进行整改。
问题:局出租房产期限偏长
整改:严格执行《杭州市拱墅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拱墅区行政事业单位房产出租管理办法的通知》(拱政办发〔2016〕24号),规范租赁程序,强化监督管理。两处租期偏长的房产,湖墅南路325号已移交给拱墅区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管理,湖墅南路260号(财贸大楼)3楼已按规定程序通过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公开招租,租期5年。
区住建局:
问题:房屋管理问题突出
整改:强化班子成员“一岗双责”,签订目标责任书,推动党风廉政建设融入日常工作。加强干部监管,规范权力运行,落实责任追究。加大重要岗位监管力度,深化廉政教育,定期开展廉政谈话提醒,筑牢思想防线。成立房产督查工作专项小组,委托第三方进行专项清查审计。全面系统规范公房管理相关工作,严格执行《关于印发加强直管公房管理意见的通知》、《关于加强局自管住宅房屋管理的意见》,制定下发《区房地产管理站财务管理制度》,确保全区公房管理公开透明。
问题:历史遗留问题解决困难整改:开展物业企业及街道培训,加强对物业管理项目建筑材料进场登记制度和查处半小时制度执行力度,强化违建巡查、报告。组织相关部门开展物业管理项目交付前的集中指导,每月开展新建项目招标入围单位资格审查。完善《区物业管理项目考核办法》,细化考核流程,对未按照规定执行违建登记及报告的物业企业,纳入企业诚信平台落实信用扣分。利用每周三“志愿律师固定调解日”平台,积极沟通处理,化解物业纠纷。
问题:工程建设项目管理较为混乱
整改:制定《区政府投资工程项目交易内控管理办法》及配套实施细则,规范建设工程交易行为。组织代理机构开展业务培训,严格按照《浙江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管理办法》要求进行保存。完善《区政府投资项目工程总承包管理的实施意见》,对项目招标代理委托合同中非中标单位投标资料的留存进行提前约定。落实会签制度,加强项目过程资料
管理和存档。严格执行《招标投标法》、《区政府投资项目监督管理主要措施》等工程管理制度,按政府采购规定,落实审批上报程序。大力推进工程总承包,鼓励建设单位选择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等创新管理模式。加快推进电子化评标工作,规范招标投标交易、服务、监管行为。
区城管局:
问题:服务群众意识有待提高
整改:深入开展“百千万”活动集中蹲点调研工作、“让百姓满意——两访一开放
啄木鸟在行动”等活动,已累计走访社区140余次,共受理问题280个,并通过城管开放日等主题活动,全方位展示城管工作。全市首发《拱墅城管便民服务手册》,实行“最多跑一次”改革“领导坐班”审批窗口一线坐班工作制度,积极做好信访投诉工作。推进“党建+”服务品牌建设,开展市政服务等城管110应急联动,24小时解决群众身边问题。推进城管(市)驿站建设,进一步拓宽城管系统行业党建平台。做好媒体曝光问题回头看工作,制定清单,逐项现场核查,并举一反三,落实长效举措。
问题:“三慢”作风不同程度存在
整改:开展深化作风建设“兴五风破三慢”专项行动,成立督查领导小组,重点针对美丽拱墅专项行动推进情况及“十对照、十督查”为主要内容,开展以党风廉政和纪律为主要内容的每月全面督查,督查情况纳入局综合考评成绩。开展行政执法队伍“强基础、转作风、树形象”三年行动计划,开展规范执法行为年活动,严肃执法纪律。项目化管理工作任务,实行限时销号,建立三二一问题协调机制,建立和完善任务交办、实施、办结、反馈闭环工作机制。针对责任交叉及需各部门配合完成的相关工作,实行分管领导专项工作负责制。
问题:未建立工程项目管理内控机制
整改:下属区市政所已制定《市政建设工程管理手则》。
2018年重新拟定《拱墅区城管定局公共资源交易实施办法》,2018年8月,根据巡察反馈意见再次修订《杭州市拱墅区城市管理局内控手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