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拱墅区把目光聚焦到了顶层设计,相继出台《拱墅区法治政府建设行动计划(2018-2020年)》《拱墅区行政执法监督四年行动计划(2018-2021年)》《拱墅区行政执法监督制度规定》等文件,大力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并把人民群众关心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确定为年度行政执法监督重点,多维度开展行政执法监督。区政府各部门、各街道认真落实依法行政要求,严格依法履职,规范执行,确保执法工作严格规范、公正文明,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满意度。
抓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 夯实工作基础
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以下统称三项制度)是行政执法方面的重要改革任务,对于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保障和监督行政机关有效履行职责,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具有重要意义。拱墅区加大投入,配齐硬件,强化执行,逐一把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到实处,为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夯实了基础。
严格执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全区23家行政执法单位严格按照规定在浙江政务服务网统一公示行政执法信息;在区政府门户网站和行政服务窗口等场所公开行政执法主体和相关执法人员、职责、权限、随机抽查事项清单、依据、程序、监督方式和救济渠道等信息。全区各派出所、城管中队、市场监管所等均在入口公示栏显著位置公示行政执法主体和相关执法人员、职责、权限等信息。严格执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未经行政执法资格考试合格,不得从事执法活动。执法人员开展执法活动时,主动亮明身份,出示执法证件。依法告知行政相对人执法事由、执法依据、权利义务等内容,并按规定出具执法文书,做好相应说明解释工作。在2017年启用的全省统一“双随机”抽查管理系统,做到了“两单一库一细则”、随机抽查过程、结果网上公示,动态管理。按时主动公布行政执法决定、行政执法结果,接受群众监督。
严格执行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全区各行政执法部门严格按要求配置执法记录仪等设施设备,通过文字、图片、摄像等方式记录执法全过程,对执法程序启动、监督检查、调查取证、送达等重点环节和行政处罚、行政许可重点领域进行全程记录,确保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的有效推行。如区公安分局为基层每名执法执勤民警配备一台执法记录仪,共388台,一线办案单位配备比例占95%;在每个办案单位建立执法记录仪管理终端,按照出警必带、执法必用、资料必存、专人保管的要求规范管理;同时分局110接警车、摩托化快速反应小队均配备车载4G高清视频系统及单兵装备,可将现场执法视频实时传送至分局情指联勤中心。区市场监管局配置执法记录仪140个、移动执法箱22个,在行政执法、现场检查中普遍使用。区卫计局配备执法记录仪11台、照相机6台、摄像机2台、录音笔10支、视频监控2套,实行全域实时监控。目前全区共配备执法记录仪846台,摄像机、相机、录音笔、视频监控等执法记录设施设备265台。
严格执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区政府认真落实《浙江省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试行)》和《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规程(试行)》,围绕执法主体是否适格、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凿、适用法律是否正确、程序是否合法、行政裁量权基准适用是否适当、法律文书制作是否规范等,依法开展法制审核工作。在作出重大行政执法决定前,由行政执法事项的承办机构将拟作出的决定及相关证据、依据等材料送交法制机构审核。法制机构进行审核时,以审核拟作出的重大行政执法决定的合法性为主,适当审核其合理性。书面审核意见等相关记录,归入行政执法案卷。如区法制办对《关于提请批准公布第六批拱墅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的请示》等多个行政执法决定进行法制审核,出具法律意见。区公安分局法制大队一年审查行政处罚1798件、行政强制124件,经法制审核的重大执法决定做到主要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程序合法、裁量适当。区国土分局对涉及重大、疑难事项,包括违法用地案件等,都事先经过法制科法制审核。区市场监管局出台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实施办法,推进了法制审核的制度规范。
深耕行政执法试验畈田 破解管理难题
拱墅区坚持以实践法治精神为核心,以改革创新为动力,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积极破解各项工作难题,涌现了不少工作亮点。
区市场监管局便是其中的一个典型。在全国首创“电梯养老”综合保险,通过总结试点经验、降低投保门槛、推动老旧电梯参保、打造远程监管平台等形式,成功打造电梯多元共治新模式,引导社会公众共同参与电梯安全管理。到今年8月底,全区参保电梯达1283台,营造了“人人关注电梯安全、人人维护电梯安全”的良好氛围。“电梯养老拱墅模式”得到省市领导先后6次批示肯定,中国社科院、省住建厅等部门调研并予以推广。
区公安分局创新和实施了为未携带身份证旅客登记入住提供便民利民服务,推出的“人脸识别自证系统”工作推进顺利,旅客反响较好,获得了市局肯定和推广。同时,将人脸识别技术有效运用到了公安管理工作中,为基层减负,为治安管理服务,实现便民利民。浙江卫视、杭州电视台、杭州日报等新闻媒体对此进行了专题报道。
上塘街道积极探索新型撤村建居社区治理模式,以自治“内消矛盾”,以法治“定纷止争”,以德治“春风化雨”,做到事前讲法、事中明法、事后析法,把调解的过程变为群众学法的过程,使双方当事人在接受调解中学法、懂法、守法,走出了一条“三治融合”的新路子。在具体实践中,上塘司法所注重将街道、社区两级人民调解委员会作为普法宣传的“前沿阵地”,其杨调解室、阿锋调解室等以人民调解员名字命名的调解工作室先后成立,渐成品牌。同时,法治图书角、法治公园、法治大讲堂等多种载体纷纷涌现,为社区居民营造了浓浓的普法气息。
创新执法监督方式方法 高悬监督利剑
“政之所要,在乎民心”“水能载舟,亦能覆舟”,依法行政是直面百姓期待、回应人民心声、适应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要求。良法善治,法贵实施,法律的生命力在于施行,其权威在于监督。
为了扎紧行政执法的“防护网”,拱墅区研究出台了全省首个《拱墅区行政执法监督四年行动计划(2018-2021年)》,围绕保障和改善民生,以本届政府后四年为期,针对人民群众关心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确定年度行政执法监督重点,创新监督方式方法,提高行政执法监督实效。并将开展《浙江省行政程序办法》实施情况、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情况、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制度执行情况等十项内容作为本年度工作重点,分阶段实施。出台《拱墅区行政执法监督制度规定》,规定通过听取汇报、召开座谈会、实地查看、现场暗访、查阅行政执法相关资料等方式开展行政执法专项监督,建立健全公平、公正的行政执法监督工作考核机制,明确考核主体,规范考核内容,创新考核方法,把行政执法监督工作考核结果纳入法治政府建设(依法行政)考核。
在做好基础监督工作的同时,拱墅区逐步探索实施行政执法专项监督。今年11月由区法制办牵头,邀请区政府法律顾问、行政执法监督员、区人大代表、区政协委员等,对区公安分局从行政处罚案卷和出警记录及处理过程两个方面开展实地抽查。在听取汇报和现场检查后,就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了座谈交流,并提出合理化建议。这也标志着我区行政执法监督开始由单一方式向复合方式转变,由平面监督向纵深发展。
为强化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和效果导向,拱墅区在全区范围内开展法治政府建设月度测评和年度考评工作。在各单位自查自纠的基础上,区法制办认真分析全区各部门、各街道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推进中存在的问题和短板,对照考评内指标找出差距,分析原因,并以函的形式将问题进行一对一地通报反馈至各单位主要负责人,以此为抓手加大行政执法监督力度,确保监督取得预期成效。
【结语】
时间刻度:2018年12月18日地理坐标:运河南端·拱墅
刚刚迈进打造大城北标杆区和建设运河沿岸名区的拱墅新阶段,已然站到了新的历史起点。法治政府建设势如破竹,其发展也为拱墅注入了源源活力,写下了浓墨重彩的一笔,也奏响了时代强音。
“大道至简,有权不可任性”。法治政府建设依然任重道远,你我守望相助,“唯奉法者强,唯明法者进”。
本版供稿 郭李飞 张沈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