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许这些审判执行绩效数据看起来是枯燥无味的,但它是区法院129名干警在过去一年365天完成的小目标和小辉煌。下面请看区法院如何立足审判职能,延伸司法服务,为大城北的崛起提供有力的司法服务!
目标一:
推进扫黑除恶打击刑事犯罪
最高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周强强调,各级人民法院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扫黑除恶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推进会精神,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依法严惩黑恶势力犯罪,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不断向纵深发展,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夺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胜利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2019年11月19日,区法院正在就杭州市第一起为非法集资活动洗钱的“腾信堂”人员洗钱罪案件进行宣判:以洗钱罪,判处雷某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360万元;判处李某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70万元。
李某,70后,杭州本地人。2016年年底,“腾信堂”创始人朱某某邀请李某参观腾信堂公司,向其介绍公司对外发售的金融理财产品,后提出让李某办理银行卡供公司走账使用,并允诺支付每月1万元好处费。李某心动不已,还找来自己的同事雷某一起加入这项颇具“钱途”的事业。此后,“腾信堂”吸收的大量社会公众资金被陆续存入雷某、李某的账户。根据朱某某等人的指示,雷某、李某不仅大额提现,还以同柜取存的方式协助将巨额赃款流转给他人。经查,雷某转移犯罪所得达6300余万元,李某转移犯罪所得达3200余万元。2017年下半年,理财平台暴雷声此起彼伏,雷某和李某惶恐不安。雷某找朱某某写下一张“走账与雷某无关”的字条以求“自证清白”。李某删光了其和雷某、朱某某的聊天记录,还变卖了朱某某为其购买的轿车,以求脱离干系。但这一切,逃脱不了法律的制裁。区法院经审理认为,雷某、李某明知是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金融诈骗犯罪的所得,为掩饰、隐瞒其来源和性质,提供资金账户,并通过取现、同柜转存等方式协助资金转移数千万元,其行为均已构成洗钱罪,且属情节严重。
2019年,区法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成果斐然,审结涉黑社会案件6件26人、涉恶势力案件12件55人,审结以曹杰为首的黑社会团伙及江苏徐州贾汪区法院、安徽灵璧县法院法官陈南昌等人的“保护伞”系列案件,其中受贿罪部分由中纪委指定管辖。与纪检监察、公安机关建立线索移交与查办反馈“双向通道”,共排查、移送涉黑涉恶线索7条。
目标二:
围绕中心大局支持依法行政
2019年,全区紧抓三大战略机遇,大力实施“6+4”专项行动,着力打好“四场攻坚战”,勠力同心、克难攻坚、开拓进取,全区经济社会保持平稳健康发展态势。
2019年9月9日,区法院妥善处理了杭州物美商业有限公司和杭州洲际通商实业有限公司互为原被告的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双方当事人就杭州市拱墅区851号房屋的租赁合同纠纷达成了和解协议。
2019年5月,杭州物美商业有限公司与杭州洲际通商实业有限公司分别以房屋租赁合同纠纷向区法院提起诉讼,两案诉讼标的共计1.14亿元。因该案件涉及我区重点工程,涉案房屋所在地块列入政府收购范围,直接对区城区改造工作推进产生影响。区法院综合考虑案件实际解决、矛盾彻底化解和维稳等因素,在案件开庭前和开庭后多次组织双方进行调解,最终促成双方达成了调解协议,妥善化解了纠纷。该案的妥善解决是区法院积极化解矛盾纠纷、助力城区改造工作的一个缩影。此外,区法院针对辖区拆迁补偿安置及补偿后分家析产、产权人与承租人矛盾等纠纷多发的情况,运用好“三所一庭联动”、城中村改造拆迁工作调解机制,通过事先走访调研、事中指导化解、事后协调处置等方式破解拆迁难题。
2019年12月17日,区法院第二法庭内,一起行政诉讼正在开庭。2018年12月28日,被告接到举报称从某有限公司购买的一包大米已霉变。执法人员对举报者提供的信息做了询问笔录并赶往某有限公司进行现场检查,发现货柜上确有7袋同款大米在售,经外观初步判断涉嫌存在霉变。当日,经局领导批准,执法人员对上述涉案大米予以扣押,并立案调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相关规定,被告于2019年2月15日对原告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原告不服,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法庭上,行政单位一把手出庭应诉,原被告双方辩论激烈;旁听席上,区委副书记、区长章燕,副区长欧阳建国带领全区65位各行政机关的负责人认真倾听。这是区法院和区司法局联合开展的一场模拟法庭普法宣传活动现场,活动旨在进一步增强全区领导干部的依法行政意识、提升依法行政和出庭应诉的能力。
2019年,区法院共审结行政案件56件,同比下降42.3%,审结非诉行政案件7件,同比下降53.3%。发挥行政诉讼监督职能,判决行政机关败诉8件,败诉率为14.3%。扎实推进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全年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36件次,占开庭审理案件数的85.7%。充分发挥区行政争议调解中心作用,经协调全年当事人撤诉案件9件,占一审行政案件的16.1%。
目标三:
防控经济风险营造法治环境
全国人大代表、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李占国表示,“浙江法院在坚持平等保护中外当事人合法权益上一以贯之,在营造稳定、公平、透明、便捷的法治化营商环境上一以贯之。”
2019年8月8日,区法院、区工商联联合召开企业家座谈会,与会人员就建立诉讼调解与商会调解对接机制进行讨论,随后联合出台《关于建立联动机制服务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的意见》,建立商会调解、诉调对接、普法宣传、案例指导等机制,妥善处理涉我区民营企业案件。
2019年以来,区法院防范化解金融风险,通过调解、和解等方式化解银企纠纷,积极推进民间借贷协同治理,推动形成合法有序的民间融资市场。防范化解市场风险,探索善意执行理念,对于已经采取失信、限高措施的企业负责人,出于生产所需且配合执行、有履行方案或详细还款计划的,视情解除失信、限高措施,保障企业正常生产经营,让企业家专心创业、放心投资、安心经营,与区国税局联合制定《关于对职业放贷人征收税费的纪要》,先后向两名职业放贷人进行征收税费1656元。严格甄别职业放贷人,共向上级法院报送4批33名职业放贷人,依法打击融资纠纷中的违法违规行为,全年审结涉职业放贷人案件34件,其中涉及虚假诉讼5件,全年,区法院审结商事案件8666件,同比下降15.81%。审结民间借贷、金融借款、融资租赁、担保等金融领域案件2436件,标的21.3亿元。审结股权纠纷案件90件,追偿权纠纷案件4787件,标的3.3亿元。
目标四:
开展诉源治理微法庭成效显
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王昌荣强调,要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从源头上减少诉讼增量”的重要指示精神,坚持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大力加强诉源治理工作,加快推进基层社会治理现代化,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区法院积极参与“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社会治理体制建设,推进“社会调解优先、法院诉讼断后”的案件分层过滤机制,实现矛盾纠纷精准分流,打造以行业调解为特色,以网上化解为方向的城市特色的多元化解机制,有效控制案件总量。拓展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平台,派员驻点区社会治理综合服务中心,将适宜调解的纠纷引导至人民调解、行业调解、律师调解、仲裁调解等机构。通过加强诉调对接,全年诉前调解成功案件2536件,同比增长11.57%;诉前纠纷化解率22.06%,同比增加6.9%。
“长久以来的心结终于解开了!”年近八旬的老党员宋民强(化名)终于展露了笑颜。2019年12月17日,祥符街道秀水社区“微法庭”迎来了挂牌后的第一次现场“开庭”调解,区法院工作人员来到现场,与社区调解员一起,共同对案件进行了调解,并对社区调解员进行“在线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平台”的运用指导。经过区法院、秀水社区的调解,当事人宋民强和物业公司达成谅解协议,握手言和。这不仅是我区首批挂牌的社区“微法庭”首次“开庭”,也是全区第一个通过社区“微法庭”调解成功的案件。
目前,区法院已在辖区10个街道50个社区挂牌成立“微法庭”,并在区人社局、大关街道、园区挂牌成立3个特色“微法庭”,体系化、层级化、专业化的雏形已初步显现,将有利于区法院加强对基层调解组织的指导力度,有利于全区诉源治理工作。
百尺竿头,更进一步。面对充满机遇和挑战的2020年,区法院党组书记、院长王美芳表示,区法院将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四中全会及省、市、区委全会精神,坚持以新发展理念、区委“六大专项行动”“五场比赛”“四大工程”为引领,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全面深化改革创新,从严治党治院,争当新时代司法排头兵,为我区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排头兵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
本版供稿 姚高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