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区政府关于拱墅区2016年度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关于祥符东单元GS0803-A33-15地块42班初级中学项目报告、关于区七届人大一次会议代表建议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区政府关于调整2017年拱墅区预算收支的报告,表决通过了拱墅区人大常委会关于同意调整2017年拱墅区预算收支的决议(草案)。
会议审议并表决通过了杭州市拱墅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委委员会关于召开拱墅区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的决定(草案),决定2018年1月21日召开拱墅区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
区政府副区长张德平,区法院院长王美芳、区检察院检察长罗有顺,区人大办、人大街道工委、区政府有关部门负责人和部分区人大代表列席。区政协副主席沈燕翔应邀列席会议。